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下达招收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劳动指标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1 04:29:07   浏览:931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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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下达招收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劳动指标的通知

邮电部 劳动人事部


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下达招收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劳动指标的通知
邮电部、劳动人事部



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劳动条件差,工作比较艰苦,招工时城市人员一般不愿去,招收后也难以巩固。为了改善邮电服务工作,提高通信质量,更好地适应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同意,今后在国家每年下达的劳动计划内,需要招收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时,
应在农村邮电支局、所和线路巡房所在地,就地从吃商品粮的人口中招收;如招收员额不满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从农村社员中招收。今年,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委以劳人计〔1983〕72号文批准邮电部一九八三年招收乡邮投递员三千人、驻段线务员五百人,其招工
来源即按上述精神办理。现将各省、市、自治区招收的计划人数随文下达(见附表),并对有关招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工制度:这次招收的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要一律招收合同制工人。经批准录用的合同制工人,要有半年试用期。试用合格后,由招工单位、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原所在单位(生产大队或街道)三方共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参照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
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以及当地劳动部门招用合同制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但其中必须包括合同制工人所担任的工作(乡邮投递员或驻段线务员)和应完成的任务。劳动合同中议定的用工期限,乡邮投递员一般可定为三至五年,也可再长一些;驻段线务员一般可定为五至十年。如工作需要
,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续订合同。
合同制工人被录用后,要对他们进行政治、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训练,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招工条件:必须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自愿担任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的十八至二十五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的男性青年。如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从现在邮路和线路上使用的计划外用工中选招,其年龄可放宽到三十五周岁。
三、招工办法:由本人自愿报名,乡(公社)以上单位介绍,经县劳动部门和县邮电局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提出择优录用方案,报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批准。在招工中要坚决反对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如发现招工中有不正之风,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四、为有利于保证通信任务的完成,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的队伍必须保持稳定。今后,凡招收担任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工作的合同制工人,除由于工伤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原工作,并经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批准调整工作的以外,不得改变其工种和调任其他工作。
此项指标不跨年使用,请有关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劳动局)协助,抓紧部署招工工作。招工结束后,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应将实际招收人数及其来源情况报邮电部备案。
附件:一九八三年乡邮投递员、驻段线务员增员计划(略)



198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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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争议受到高度关注,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争议大体上尘埃落定。加多宝又提起诉讼不服仲裁结果,加多宝应当只是通过诉讼为推出自己的产品去“王老吉化”争取时间,以及消化以前带有“王老吉”商标的产品。案件的来龙去脉大家已经弄得很清楚了,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我们不妨从文化的视角来审视这个案件。
1987年11月30日“王老吉”商标注册,但是直到1997年商标权利人与香港鸿道集团(下称加多宝)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许可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加多宝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加多宝一次次修改合同将商标许可期限延长,但是不知道许可费是否增加了?加多宝采用贿赂的方式延长商标许可期,而不是和广药集团正大光明全面洽谈商标许可各项条款。而广药集团似乎也没有遵守合同的约定,看到王老吉产品销售情况好,自己还生产王老吉产品,后来还授权第三方使用王老吉商标。虽然王老吉有红绿之分,但是作为普通消费者并不能分辨红绿两个王老吉其实不是一家,显然广药集团有搭加多宝王老吉便车的嫌疑,从事件本身来看双方都没有很好履行合同约定,无论是加多宝还是广药集团都缺乏了基本契约精神,对基本的商业规则及商业道德缺乏尊重。
知识产权许可是一种很常见的商业模式,商标许可主要体现在连锁店上,像王老吉这样“租赁”商标的情况并不多见。我国的连锁店续约率不是很高,很多加盟商第二年就解约,学会基本管理模式就开一家自己的店,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有一定的关系,中国人讲究自力更生,自给自足,对使用别人的东西还支付费用这种商业形式不太习惯。商业活动本身就是博弈,博弈中各方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商标许可属于双务合同,如果各方都是在考虑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双方的合作难以达成合意,因此必须有各方可以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商标许可各方的利益平衡点是动态的,平衡很容易被打破,致使利益的天平倾斜,必然导致各方合作心态发生变化,因此商标许可应当保持各方利益动态的平衡才能合作持久。王老吉在97年只是一个普通的商标,几乎没有市场价值,此时很低的价格广药集团都愿意许可,当加多宝把王老吉做到全中国家喻户晓,产品销售额超过百亿时,其支付给广药集团的商标许可费还没有变,此时利益的天平已经严重倾斜,加多宝没有及时去扶正,反而通过贿赂的手段以图单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争议是必然的。我们尊重契约,更要尊重契约对方的利益,这是契约精神的延续,现实中很多企业利用不恰当的手段达成契约,借助契约精神的外衣谋取单方利益的最大化,这不是真正的契约精神。其实在商标许可中达成双方利益的动态平衡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加多宝应当知道如何保持双方利益的动态平衡。像这种持续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简单地收取固定许可费是不行的,要保持双方动态利益平衡应当根据销售金额按固定的比例收取许可费,世界通行的比例是销售额的6%-12%,如果按照利润计算的话,一般按照利润的25%收取许可费。这样广药集团获得利益会因为加多宝销售额的加大而水涨船高,不会眼红加多宝赚太多,自己获得的利益太少,这样一个出商标,一个做销售,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生共荣,王老吉依然红红火火。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件的结局很容易猜测,广药集团最终收回商标权,另立门户做王老吉,但是要重建销售渠道;加多宝失去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却可以通过突出使用“加多宝”将原渠道和消费者吸引到新品牌下。但当初的合作者成为市场的竞争对手,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两败俱伤。王老吉商标纠纷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对契约精神的不尊重,缺失深层次的商业文化。有人哀叹我国又一个著名品牌要倒下了,倒在我们的商业文化上。

作者:王律师,电邮:lawyerwy@263.net。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六日



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1999〕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条例》和上述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包括财政全额供给,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是指事业单位中的全部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 、聘用的其他职工 (不含离退休人员)。

三、所有事业单位应于2006年1月15日前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并办理有关缴费手续。新成立的事业单位应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登记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及职工花名册。事业单位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证。

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五、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资金来源。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一核算与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所有收入(含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含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统一编制收支预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单位的收支预算。失业保险费列入“社会保障费”支出科目。全供事业单位,单位应缴纳的2%失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列入预算;差补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本单位的支出预算中列支。未编制失业保险费支出预算的事业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弥补,不能因此影响参保和缴费。

六、事业单位自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告知失业人员按照《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照《条例》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保证失业人员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七、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管理、监督,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对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对逾期不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