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立法的趋势——市场机制的运用/蒋艳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1 11:34:47   浏览:877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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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立法的趋势——市场机制的运用

蒋 艳
(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研3班2001级 200042)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介绍,阐述了在环境立法中运用市场机制的必要性
和意义。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要顾及到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这是来自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市场机制的运用则提供了一条既能够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又
能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道路。
关键字: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内部化 市场机制


2001年11月,WTO第4届部长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会议通过了《多哈宣言》,
决定在2002年至2005年间展开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其中环境与贸易问题正式成为十九大
议题之一。国际社会对于环境与贸易的关系问题历来分成两大阵营,一方面环保人士指责
WTO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另一方面自由贸易捍卫者担心环境措
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本文的观点是,自由贸易的发展虽然增加环境成本,但如果通过环境
成本内部化发展绿色贸易,在环境立法中引用市场机制,就能找到解决绿色贸易壁垒的真正
办法,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发展的双赢局面。

一、环境立法运用市场机制的理论基础:环境成本内部化
所谓环境成本,是指商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流失,由此形成的成
本。 而环境成本内部化,就是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将环境与资源费用计算到产品
成本中去, 从而根本上反映了产品的真正价值,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成本内部
化是相对于外部化的问题提出的,所谓经济活动的外部化(外部的不经济性)是指人们从事
经济活动时不注意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造成的环境成本不计算入产品和交易的成本中去。
这是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主要动因,也是贸易与环境问题产生的症结所在。学者们对环
境成本外部化的产生都已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方面做过较为细致的分析。 最终,解
决问题的最直接办法就是将环境成本内部化。
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理念渊源于20世纪中期产生的环境经济学。 从短期来看,这一理论
似乎会给企业带来增加产品的成本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可以促进企业改善产品结构,增加
技术研发,提高产品技术含量,达到降低污染、增强产品竞争力的目的。无疑,环境成本内
部化对自由贸易必将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边际成本优势的突破, 但同时必须承认,
环境成本内部化更加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消灭贸易壁垒。只有企业考虑到环境成本时,才
会采取许多手段降低该成本,从而引导产业向绿色化发展,绿色贸易壁垒在这样的情况下就
会不攻自破。从这一角度来看,牺牲短期的利益而赢得长远的良性发展是具有意义的。随着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展开,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意义就在于弥补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及经济法制
的缺陷,代替其只考虑直接的、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的理念,从而可以真正将可持续发
展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经济活动全过程中,在生产、分配、消费、交换的全过程实行对环境资
源有偿使用,使经济的外部性内在化。
因此,环境成本内部化是解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关键手段。而在环境立法中运用这一理
念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律手段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融合市场经济及政府调控的功能,通
过这一途径达到既能够促使经济活动向绿色化发展(这也是经济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同
时又能够解决环境问题的宗旨。
二、环境立法中运用市场机制的概念、体现
所谓市场机制,简要地说就是指通过价格手段对资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进行配置,
使资源流向最需要的地方,争取最高效率地使用有限的资源。在环境立法中引进市场机制就
是要在立法中体现资源使用成本的概念,利用法的规范性与强制性功能运用于环境治理中,
从而带来更好的效益。这种手段通常能够对污染源头进行有效控制,因为一旦赋以法律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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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我国的改革方向

蔡鸿铭


摘 要: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风潮涌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这种态势无疑使世界经济的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具有活力,同时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关键词:社会保障 改革 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多发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体制转轨能否顺利实现,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体制转轨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我们在正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还需充分地估计到市场调节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走向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面向新世纪,我们仍需继续努力,深入研究并解决新形势下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还需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一切有益的新鲜经验,为我所用。

一、当今世界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
那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之下,社会保障又呈现出一种什么样的态势呢,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系又如何?我想社会保障的制度类型主要有三种
1、养老保险
在世界各国,提供养老保险津贴的模式主要有一下三种:
(1) 全民津贴型。即向超过一定年龄的所有居民发放津贴。这种全民津贴型又可分为对居民收入进行调查和不进行调查的两种方式,前者如南非,后者如丹麦和瑞典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是两者均采用的混合型。
(2) 社会保险型。即向受保老年人提供津贴,津贴从其完成就业年限或缴费年限为基础计发。这种制度在养老保险中最为普遍,德国、美国、意大利、日本、瑞士、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国都实行这种模式。
(3) 预防基金型,或称公积金制。即在缴费人到达规定年龄时,发给其一笔相当于缴费总额的本金,并附加利息(有时本金转换成年金形式发放)。如新加坡、智利和斯威士兰等就实行这种模式。
2、医疗保险
按覆盖范围分,世界上的医疗保险制度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全民医疗保险。即所有人均可享受医疗保险,如英国、法国及大部分北欧国家。二是部分医疗保险。即一部分人可享受医疗保险,而另一部分人则无享受医疗保险的资格。
按运作和组织方式分,世界上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可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社会保障机构与私营或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受保人接受医疗机构服务后不用支付现金,而由社保机构和医疗单位进行结算。这种模式多见于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二是间接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后先支付现金,然后到社保机构报销。这种模式多见于发展中国家。
3、失业保险
世界上的失业保险制度是针对市区工作,又在积极寻找工作的人员的一种经济补助。目前世界上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多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拉美、非洲和亚洲建立失业保险的国家很少。如亚洲只有日本、中国和蒙古有失业保险制度。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在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又可细分为强制型和自愿型两种。二是在少数国家实行的失业救济制度。即由公共基金向失业者提供补助,但这种补助应根据收入情况进行核定。
对贫困者给予救济,自古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初期发展产生的社会成员间的互助行为:当有人遭到饥寒或疾病等的威胁时,其他人给予衣食或服务的援助。这种互助互济行为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繁衍的手段,后来,它被社会用成文或不成文的社会规范固定下来,于是就有了世俗的慈善事业;自从宗教问世,又把这类社会规范纳入了自己的教义,作为实行宗教的精神统治的物质基础之一,于是就有了宗教的慈善事业;逐渐地,这种本来属于人类社会中自发行为的互助互济就变成了自上而下的恩赐,君主对臣民的恩赐,富人对穷人的恩赐,或者救世主对芸芸众生的恩赐,而在恩赐的背后,受贿者不得不付出接受人身依付的代价。这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始的救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用以安抚饥贫者、巩固阶级统治的一种手段。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建立了有别于原有社会保障的新模式。体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然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成绩,也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制约保障功能的发挥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项目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要。
失业保险制度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四种具体情况适用。即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亏损而暂停发放工资的职工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障。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职工则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
2、基金收缴困难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下降资金紧张等原因,社会保障基金收缴难度越来越大。基金收缴困难给社会保障工作带来许多问题。一些地方违背国家政策竞相提高社会养老统筹的比例,扩大了地方部门的利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3、社会保障尚未纳入法制化运行的轨道
法制不健全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带来了严重影响。一是基金收缴没有法律做后盾,拖欠基金现象日益严重,基金收缴困难。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保险金,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二是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上看,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特别是结余基金的使用存在挪用浪费现象,不仅降低了使用效益,而且危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发展之中,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改革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思路
  1、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功能健全、社会化程度高、有充分资金保证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设计需要明确以下两点:一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并不雄厚。社会保障的范围只能逐步拓宽,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只能逐步提高,要充分考虑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二是居民个人作为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一个重要渠道,要考虑到我国目前居民总体收入和消费水平并不高,而且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居民个人对社会保障的缴费率要适度,不能定的太高。总之,下一步我国社会保障要从国情出发,既要迈出改革的步伐,又要稳妥可行,使之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看,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明显低落于城市。这是由于过去长期的历史原因,也是由于城乡之间不同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同等重要都需要发展,但由于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在生产社会化程度、就业结构、社会分配结构、收入消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因而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可采取一个统一的模式,农村不能照搬城市的办法。农村要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但具体办法和标准方面应允许有差别。
3、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主导作用
  社会保障既是一个分配问题,也是一项政府行为,单靠市场机制无法完全实现,需要国家财政参与分配和管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财政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财政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枢纽,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社会保障作为以政府为主体参与社会分配的行为,其本身就是构成了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理应纳入国家财政管理范围。
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纳入国家预算有利于强化用款单位和基金经办机构的责任,有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有利于资金分配的规范性。财政参与社会保障管理,首要的问题是必须尽快把社会保障预算建立起来。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决算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改变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必须把社会保障预算与一般政府预算分开编制、单独反映。
加强对社会保障结余资金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结余处于暂时的闲置状态,应对未来支付需求资金,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财力。为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从而能够均衡及时满足社会保障的支付需求,必须将社会保障结余资金引导到可靠有效的投资上。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政对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财政部门担负着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能。财政会计管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前提。
开征社会保障税。一般以企业工薪支付额为课税对象,用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在当前,尽快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经济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而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更加稳定、规范地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三届一次第1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三届一次第1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月3日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现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宋庆龄
           董必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65年1月3日于北京